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关于《核医学诊疗患者转运及居家安全管理细则》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

各有关单位:

 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民政部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《中国医药新闻信息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协会标准部组织相关专家对《核医学诊疗患者转运及居家安全管理细则》等2项标准进行了立项评审。经专家评审和会长办公会审批,以上2项团体标准提案符合协会团体标准立项要求,现批准予以立项。

 请各起草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开展团体标准制定工作,严把标准质量关,增强标准的适用性和有效性,按时完成标准编制工作。

 特此公告。

 

 联 系 人:孟凡斌

 联系电话:010-59431777

 邮 箱:tsspfh@126.com

 联系地址: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大街2号院迦南大厦A座2007室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于《核医学诊疗患者转运及居家安全管理细则》等2项团体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_01.pdf

创建时间:2025-07-1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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